关于2026年度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入驻的通知
各学(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双创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6年度申请入驻两校区创业园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之前已入驻园区的在园老团队需重新申报。
一、园区入驻类型及条件
两校区创业园包括拱宸桥校区“青创园”和杨汛桥校区“众创空间”。“青创园”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36号浙江树人学院拱宸桥校区北校区11号楼,“众创空间”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浙江树人学院杨汛桥校区弘毅园4号楼。园区主要以低门槛为入驻企业和项目的成长提供支持与孵化条件,为孵育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入驻将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执行。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校友;
2.创业项目须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我校学科与专业发展方向;
3.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融合,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国创、新苗项目申报;
4.“树人杯”创业大赛进入决赛项目优先推荐。
二、入园申报程序
1.创业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浙江树人学院创业园项目入驻申报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数量不限,须在申报时写明);
2.创新创业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分择优入驻;
3.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入驻;
4.入驻园区创业团队学习遵守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入驻园区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签署《入驻协议》、《入驻承诺书》、交纳入驻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根据需要,入驻园区创业团队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装饰;
7.团队正式入驻创业园开展创业活动。
三、申报时间安排
1.3月25日——4月1日,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通过问卷星:https://v.wjx.cn/vm/mBznjLR.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3294786348@qq.com。

2.4月2日——4月5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筛选(进入复审的团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3.4月6日——4月8日,通过线下答辩等形式进行项目复审,经创新创业学院终审后在创新创业学院院网、官微“树人创新创业”等平台进行公示;
4.4月9日——4月10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最终入围项目办理入驻创业园相关手续,办理方式另行通知。
四、入园项目收费要求和奖励政策
根据《浙江树人学院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入园团队无需缴纳房屋租金,只需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视学期考核情况,给予减免费用或其它激励。同时,
1.入驻项目可享受园区提供的一对一的创业导师对接,并享受财务法务咨询、工商注册、创业融资、资源对接等服务;
2.创新创业学院为入驻项目搭建融资、项目展示、人才招聘、营销推广平台,促进创业项目成长;
3.入驻项目参加定期举办的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咨询辅导以及“青创汇”创业沙龙等活动,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邀请专家对其进行指导;
4.优先推荐入驻项目参加“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就创奖助金”等评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校创新创业人才实验班(青创班)的选拔。
如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汪老师:0571-88282773,其他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树人学院创业园项目入驻申报书
附件2:浙江树人学院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