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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时间:2025-10-23   点击数:

院、书院

2023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5届毕业生作为负责人的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期满,现将具体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未结题项目、2025届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2024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名单)已完成相关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2024年立项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经过建设,根据项目内容完成,同时完成

论文: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发表论文时要注明“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科技成果:包括开发的软件和系统、著作权、专利、竞赛获奖证书、成果实物以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鼓励学生将成果转化为如省“挑战杯”等有影响力的科技竞赛的参赛作品。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商业计划书:结题时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3、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实践总结:经过建设,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创业活动基本情况总结(含产品、团队建设、吸收就业、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创新、经营业绩、财务赢收的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三、提交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结题报告的形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所在学院、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项目成果仍未完成的,可以申请暂缓结题,需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写明项目信息和暂缓结题原因、负责人签名,指导老师签名,项目所在学院、书院领导签字盖章),等成果完成后再申请结题。

四、时间要求

1、各项目结题材料以项目所在学院、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提交。项目所在学院、书院国创管理员收齐、审核和提交以下材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4)或《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5)表格及各项目结题佐证电子材料以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院/书院2025年11月国创结题材料”,其中每个项目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2025年11月3日前发送至3127673539@qq.com,逾期不候。

2、拟结题的项目团队务必在国创系统按照要求提交季度报告(3篇/年)、中期报告(1篇)、结题报告(1篇),并由指导老师进该系统审核通过、学院/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

3、本次申请暂缓结题的项目,情况说明也于2025年11月3日前由项目所在学院、书院收集后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7673539@qq.com。本年度申请暂缓结题最晚截至2025年11月3日,请务必抓紧完成结题工作。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2773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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