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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7   点击数:

学院

2022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4届毕业生作为负责人的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即将期满,现将具体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未结题项目、2024届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2023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名单)。

二、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经过建设,根据项目内容完成,同时完成

论文: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发表论文时要注明“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科技成果:包括开发的软件和系统、著作权、专利、竞赛获奖证书、成果实物以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鼓励学生将成果转化为如省“挑战杯”等有影响力的科技竞赛的参赛作品。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商业计划书:结题时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3、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实践总结:经过建设,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创业活动基本情况总结(含产品、团队建设、吸收就业、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创新、经营业绩、财务赢收的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三、提交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结题报告的形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项目成果仍未完成的,可以申请暂缓结题,需项目负责人写下情况说明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等成果完成后再申请结题。

四、时间要求

1、请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单位,收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4)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及各项目结题电子材料(证明),于2024年5月10日前发送至378556892@qq.com,逾期不候

2、本次申请暂缓结题的项目,情况说明也于2024年5月10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收集后统一将电子版发送邮箱378556892@qq.com本年度申请暂缓结题最晚截至2024930,请务必抓紧完成结题工作。

另:2023年立项的项目如果成果已经完成,符合结题要求的,亦可申请结题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鲁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2773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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