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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4   点击数:

学院

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3届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即将满期,现将具体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未结题项目、2022立项且项目负责人为2023届毕业生的未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项目名单)。

二、验收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

经过建设,根据项目内容完成①或②,同时完成③:

①论文: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发表论文时要注明“浙江树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②科技成果:包括开发的软件和系统、著作权、专利、竞赛获奖证书、成果实物以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材料,鼓励学生将成果转化为如省“挑战杯”等有影响力的科技竞赛的参赛作品。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经费使用情况等。

2)创业训练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商业计划书:结题时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

②创业成果: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3)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同时完成以下要求:

①实践总结:经过建设,撰写不少于4000字的创业活动基本情况总结(含产品、团队建设、吸收就业、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创新、经营业绩、财务赢收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本申报项目报名参加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含“挑战杯”、“互联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竞赛)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类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在项目结题前已注册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项目入驻校创业产业园,且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及以上(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

③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

三、提交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结题报告的形式。结题报告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项目成果仍未完成的,可以申请暂缓结题,需项目负责人写下情况说明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等成果完成后再申请结题。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收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4),《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及各项目结题电子材料(证明),2021年的项目于1110OA发送至教务处陆亚芸老师;2022年的项目于11月10日OA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鲁利群老师。

2、本次申请暂缓结题的项目,情况说明也于1110日前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交至陆亚芸老师或鲁利群老师具体分工同上),申请暂缓结题最晚至2024530日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另:2023年立项的国创项目请及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等。


联系人:陆亚芸(教务处)、鲁利群(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0575-85600966、0571-88282773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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