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1515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的深入开展,探索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深度融合模式,培养具备较强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决定开办第三期“创新创业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青创班”),现将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青创班”秉承“崇德重智、树人为本”校训,以培育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为中心,培养具备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具备创新创业能力、有创业意愿、能够适应国家未来发展战略需求的创新创业拔尖人才。
坚持“以项目为主线、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引导”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挖掘学生的创新潜力,激发学生的创业欲望,探索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引领和推动学校“专创融合”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强化专创融合发展。在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注重和加强创新创业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提高综合素养;
2.加强创新能力培养。通过开展实践训练、实行全程导师制、学生参与“互联网+”、“挑战杯”、“职业规划”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综合能力;
3.强化实践应用能力。注重实践、实训能力培养,学生通过参加第一、第二课堂贯通、政产学研融合活动,多途径开展实践应用能力训练,全面提升实践、实训类课程的质量。
三、培养模式
1.不改变原有的学院专业班级建制,以项目引领、竞赛驱动、实践助推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同时隶属原所在专业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双重管理;
2.创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在“青创班”进行,采取“双创理论学习+双创实践训练+双创项目培育孵化”相结合的模式,将创新创业实践贯穿培养全过程;
3.“青创班”单独组班上课(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班内按3-5人组成多个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项目团队;
4.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创班”相关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缺勤1/3课时、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学习者,须退出“青创班”。在培养过程中,吸纳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青创班”(如已创立公司或已开展高层次创业实践),实行滚动培养,设置灵活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5.考核合格,经过综合评选,将获得“青创班”荣誉学员证书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等荣誉称号,优先推荐省、市级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并根
据实际表现,给予“奖创金”等奖励及优先推荐到企业实习或就业;
6.实施分类培养计划。“青创班”修完3个学分后,学生自主选择赴校企合作关联企业继续开展“专创融合”实践。
四、教学内容
1.采用“3+X+1+1”学习模式,即以3门创新创业核心课程为理论基础,参与“青创汇”系列活动或企业调研、创业校友走访等为研学拓展,1个创新创业项目为实践载体,1场创新创业竞赛为训练展示,形成“学、研、践、赛”教学闭环;
2.理论学习总计3学分,包含《创新创业基础》1学分、《创业实践与竞赛指导》1学分、《创业金融实践》或《自媒体电商创业与运营实践》1学分。进入“青创班”前须先修完创新创业学院开设的《创新创业基础》课程或者其他相关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参与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训练等实践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青创班”的课程教育、日常管理和思政教育工作,并为每个校区配备一名班主任,在创新创业学院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2.师资保障。聘任校外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投资人和校内专家教授共同组建导师队伍。每位学员结对至少一名创业导师,可获得全程创业指导;创业导师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学生创业能力,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
3.政策支持。“青创班”学员优先获得校内创业场地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获得创业资金支持及与投资公司洽谈机会;为学员提供工商注册服务,为学员提供业务渠道对接。
六、选拔和录取方案
1.选拔范围。“青创班”从中高年级学生中选拔,原则上以大二、三为主,如有特别优秀,低年级创业学生可单独申报。已经参与创业项目或有创业计划书者优先。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各专业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筛选,择优选拔学生进入“青创班”;
2.招生人数。拱宸桥校区和杨汛桥校区分别招收1个班级,共40人左右;
3.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优先考虑对创新创业有一定的理解、热情和愿望或创意性想法;参加过相关创业活动、有创业项目或已经在创业、或有创业的意愿拥有某方面知识、能力或特长;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七、报名相关事宜
选拔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各专业学院可在学院内部选择一批创业意向强烈,有创业基础的同学,择优推荐到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材料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新一期“青创班”计划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班。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
2.报名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
(2)个人陈述(见附件2,无固定格式,可自行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青创班”的方向及设想等撰写,字数1000字以内)。
3.提交方式:
(1)学生自荐,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报。
(2)学院推荐,请各专业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组织推荐学生填报推荐表、个人陈述表,统一发送至zjsrdxcxcyxy@163.com。
4.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汪晴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2773。办公地点:拱宸桥校区北校区青创园(11号楼)209办公室。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