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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入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双创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申请入驻两校区创业园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入驻类型及条件

我校创业园包括拱宸桥校区“青创园”和杨汛桥校区“众创空间”:“青创园”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36号浙江树人学院拱宸桥校区北校区11号楼,众创空间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浙江树人学院杨汛桥校区弘毅4号楼。园区主要以低门槛为入驻企业和项目的成长提供支持与孵化条件,为孵育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入驻将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大学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 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在校学生、老师或符合条件的校友;

  2. 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我校学科与专业发展方向

  3. 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融合,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国创新苗项目申报

  4. 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优先考虑。

 

二、入园申报程序

  1. 创业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浙江树人学院创业项目入驻申报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校内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 创新创业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分择优入驻;

  3. 评审入围的创业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入驻;

  4. 入驻园区创业团队学习遵守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 入驻园区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签署《入驻协议》、《入驻承诺书》、交纳入驻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 根据需要,入驻园区创业团队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装饰;

  7. 团队正式入驻创业开展创业活动。

     

三、申报时间安排

  1. 3月1——3月19日,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通过问卷星:https://www.wjx.top/vm/PXBcRrR.aspx#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 3月20——3月26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筛选(进入复审的团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2. 3月27——3月31日,通过线上答辩等形式进行项目复审,经创新创业学院终审后在创新创业学院院网、官微“树创新创业”等平台进行公示;

  3. 4月1日——4月5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最终入围项目办理入驻创业相关手续,办理方式另行通知。

     

四、入园项目收费要求和奖励政策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入园团队无需缴纳房屋租金,只需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视学期考核情况,给予减免费用或其它激励同时,

  1. 入驻项目可享受园区提供的一对一的创业导师对接,并享受财务法务咨询、工商注册、创业融资资源对接等服务

  2. 创新创业学院为入驻项目搭建融资、项目展示、人才招聘、营销推广平台,促进创业项目成长

  3. 入驻项目参加定期举办的创业教育培训、创业咨询辅导以及“青创汇”创业沙龙等活动,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邀请专家对其进行指导

  4. 优先推荐入驻项目参加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纯色奖创金的评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创新创业人才实验班(青创班)的选拔。

     

如有不明事项,可添加创业园QQ群群号:732546645进行咨询或电话咨询老师:0571-88282773

其他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树人学院创业园项目入驻申报书

附件2:浙江树人学院校内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浙江树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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